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6:34:22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份额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情况说明
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8 人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份额,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如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管理委员会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授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考核要求及解锁安排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因当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表决。董事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拟
将首次授予的 58 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份额总计 806,000 份(对应股数为 65,000
股)调整至预留份额。
(二)调整前后情况
1、调整前情况
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30 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2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股数上限 持有份数上限 占员工持股计
持有人 职务 划的比例
(股) (份)
彭海云 财务总监 100,000 1,240,000 3.96%
李明明 监事 10,000 124,000 0.4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2 人) 110,000 1,364,000 4.35%
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 128 人) 2,015,000 24,986,000 79.73%
首次授予份额合计 2,125,000 26,350,000 84.09%
预留份额 402,180 4,987,032 15.91%
合计 2,527,180 31,337,032 1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2、调整后情况
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72 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2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股数上限 持有份数上限 占员工持股计
持有人 职务 划的比例
(股) (份)
彭海云 财务总监 100,000 1,240,000 3.96%
李明明 监事 10,000 124,000 0.4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2 人) 110,000 1,364,000 4.35%
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 70 人) 1,950,000 24,180,000 77.16%
首次授予份额合计 2,060,000 25,544,000 81.51%
预留份额 467,180 5,793,032 18.49%
合计 2,527,180 31,337,032 1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符合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符合《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份额及预留授予份额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