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关于向关联人采购沥青及新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6:28:49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 2025-02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沥青及新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概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材公司”)签署沥青及新材料采购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苏高新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交建局”)开展沥青及新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广靖锡澄公司向苏高新材公司采购工程建设用沥青及新材料,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1,544 万元。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 www.jsexpressway.com 刊登的公告。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苏高新材公司、交建
局分别就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靖江段扩建工程、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的沥青及新材料采购,签署了两份附生效条件的《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靖江段扩建工程沥青及新材料供应合同》及《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沥青及新材料供应合同》。
三、本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靖江段扩建工程沥青及新材料供应合同
(一)合同主体
委托方: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供货方: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
受托方: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下称为丙方)
(二)主要条款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所用沥青及新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三方共同遵守。
1. 沥青及新材料供应范围
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靖江段扩建工程项目所需沥青及新材料的生产、质量、运输、技术服务、售后保证及与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2.沥青及新材料供应清单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捌仟伍佰叁拾肆万玖仟叁佰壹拾伍元陆角整(¥85,349,315.6 元),价格为送到价(含运费)。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采购模式,合同执行期间原则上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目前预计的工作流程,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不超过人民币 53,349,315.6 元。具体清单见以下表格:
规格型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基质沥青品牌
号
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 道路石油沥青 70 T 2062.8 韩国双龙
靖江段扩建工程
SBS 改性沥青 I-D T 11004.7 韩国双龙
改性乳化沥青(慢裂) T 498.2 韩国双龙
改性乳化沥青(快裂) T 630.5
排水沥青 PAC-13 T 155.1
高粘改性乳化沥青 T 44.9
橡胶沥青 T 12.6
高粘改性沥青 T 248
木质素纤维 T 314.6
抗剥落剂 T 20
3. 沥青及新材料供应期限
本项目沥青及新材料计划供应期限为: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实际施工期为准。)
4.沥青及新材料货款支付
4.1 委托支付:甲方委托丙方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沥青及新材料货款。
4.2 按量结算:改性沥青供货达 1000 吨支付一次;改性乳化沥青 500 吨支
付一次;道路石油沥青 500 吨支付一次;排水沥青 PAC-13、高粘改性乳化沥青、橡胶沥青、高粘改性沥青、木质素纤维、抗剥落剂本年度供应结束支付。甲、乙、丙三方在所供货物达到结算量时进行数量、金额的确认,办理沥青结算单,每次结算货款的 97%。
4.3 预留质保金:剩余 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5.其他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经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生效。全部合同任务完成后,并在丙方支付了乙方质保金后终止。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沥青及新材料供应合同
(一)合同主体
委托方: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供货方: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
受托方: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下称为丙方)
(二)主要条款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所用沥青及新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三方共同遵守。
1.沥青及新材料供应范围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所需沥青及新材料的生产、质量、运输、技术服务、售后保证及与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2.沥青及新材料供应清单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陆拾捌万柒仟伍佰叁拾叁元柒角捌分(¥225,687,533.78 元),价格为送到价(含运费)。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采购模式,合同执行期间原则上不进行价格调整,具体清单见以下表格:
基质沥青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品牌
SBS 改性沥青 I-D T 29654.61 韩国双龙
无锡至宜兴高
速公路雪堰枢 改性乳化沥青 T 2712.32 韩国双龙
纽至西坞枢纽
段扩建工程 不粘轮乳化沥青 T 473.33 韩国双龙
木质素纤维 T 468.27
抗剥落剂 T 27.21
环氧改性剂 T 46.21
环氧树脂 T 15.05
橡胶沥青 T 477.05
聚合物纤维 T 86.47
高黏度改性剂 T 113.43
高模量剂 T 1143.13
3.沥青及新材料供应期限
本项目沥青及新材料计划供应期限为: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实际施工期为准。)
4.沥青及新材料货款支付
4.1 委托支付:甲方委托丙方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沥青及新材料货款。
4.2 按量结算:改性沥青、高模量改性剂供货达 1000 吨支付一次;改性乳
化沥青 500 吨支付一次;不粘轮乳化沥青 500 吨支付一次;木质素纤维、抗剥落剂、环氧改性剂、环氧树脂、橡胶沥青、聚合物纤维、高黏度改性剂本年度供应结束支付。甲、乙、丙三方在所供货物达到结算量时进行数量、金额的确认,办理沥青结算单,每次结算货款的 97%。
4.3 预留质保金:剩余 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5.其他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经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生效。全部合同任务完成后,并在丙方支付了乙方质保金后终止。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