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9:54:05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星
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
为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325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玲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30,579,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13,588,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5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30,579,0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13,588,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53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水务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7,622,862 57.6306% 12,889,780 42.1524% 66,368 0.2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622,862 57.6306% 12,889,780 42.1524% 66,368 0.217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相关提案,承诺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天
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津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水
务集团和兴津公司为本提案的关联股东,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提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0,746,986 67.8471% 9,532,596 31.1737% 299,428 0.97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746,986 67.8471% 9,532,596 31.1737% 299,428 0.9792%
审议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兴津公司,且兴津公
司与水务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兴津公司和水务集团为本提案的关联股东,
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侯镇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