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05 17:41:2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经核实,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135.00 万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