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9:57:50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31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9 人,
注册会计师 1,78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0.46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9.96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 364 家,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拟承做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沙晓田女士,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沙晓田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预算依据本公司业务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协商,公司拟向信永中和支付的 2025 年度审计相
关服务费用共计 348 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 9.43%,主要为年度审计费用 301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7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