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9:42:31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
月 2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
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 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及归属的全部
事宜;
6、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