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21:27:37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锋驰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45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 号”
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该次发行的“锋龙转债”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5 年
2 月 11 日,因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赎回“锋龙转债”,2025
年 3 月 5 日起,“锋龙转债”停止转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4 日,“锋龙转债”转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8,505,856 股。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
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厉彩霞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及《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由于公司总股本变动、股东实施减持,其合计
持股比例已降至 55.0000%,已触及 1%及 5%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诚锋投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董剑刚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锋驰投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厉彩霞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锋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293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诚锋投资) 0 0.0396(被动稀释)
A 股(董剑刚) 0 0.0097(被动稀释)
A 股(锋驰投资) 166.76 0.7680(含被动稀释)
A 股(厉彩霞) 0 0.0018(被动稀释)
合 计 166.76 0.8191(含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
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变动前总 占变动后总
称 股数(万股) 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8,627.9289 39.5256 8,627.9289 39.4860
诚锋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27.9289 39.5256 8,627.9289 39.4860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123.8022 9.7294 2,123.8022 9.7197
董剑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0.9506 2.4324 530.9506 2.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2.8516 7.2971 1,592.8516 7.2897
合计持有股份 1,035.6579 4.7445 868.8979 3.9765
锋驰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5.6579 4.7445 868.8979 3.9765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397.2000 1.8196 397.2000 1.8178
厉彩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7.2000 1.8196 397.2000 1.8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2,184.5890 55.8191 12,017.8290 5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91.7374 48.5221 10,424.9774 47.7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2.8516 7.2971 1,592.8516 7.2897
注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指截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
份,“占变动前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18,287,061 股
为计算依据。
注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指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
份,“占变动后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18,505,856 股
为计算依据。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
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其中:锋驰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起 15 个交易日后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集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5,100 股
划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根据减持计划,锋驰投资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7,600 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