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7:27:48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5-04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4,2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57%。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03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24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5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5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3% ;反对 6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4%;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887%;反对 6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18%;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9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211%;反对 6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7%;弃权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888%;反对 64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50%;弃权 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71% ;反对 6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8%;弃权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948%;反对 6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882%;弃权 7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30% ;反对 6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4%;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07%;反对 6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18%;弃权 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74%。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0%;反对6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4%;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07%;反对 6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18%;弃权 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7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72%;反对6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6%;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030%;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32%;弃权 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3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杜方先生、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6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44%;反对5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0%;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731%;反对 5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95%;弃权 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7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6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2%;反对5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5%;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792%;反对 5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014%;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9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9.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杜方先生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6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弃权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334%;反对 6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436%;弃权 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0%。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9.0《2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东先生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1%;反对6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527%;反对 6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436%;弃权 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38%。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 9.03《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邹梦华女士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