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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2024年度股东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9:39:41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8 号
四方精创资讯大厦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6 人,代表股份 147,174,65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3,438,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0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3,736,2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1%。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4 人,代表股份 27,070,7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10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334,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9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3,736,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45,256,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65%;
反对 1,18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8%;弃权7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7%。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52,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136%;反对 1,18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98%;弃权 7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6%。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262,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09%;反对 1,189,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5%;弃权 7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6%。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58,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372%;反对 1,189,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53%;弃权 7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75%。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253,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6%;反对 1,189,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5%;弃权 7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49,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29%;反对 1,189,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53%;弃权 7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8%。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3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95%;反对 1,382,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1%;弃权 8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4%。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33,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37%;反对 1,382,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57%;弃权 8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6%。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235,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1%;反对 1,21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1%;弃权 7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8%。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31,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353%;反对 1,21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03%;弃权 7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4%。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98.6656%;反对 1,221,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3%;弃权 7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1%。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06,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55%;反对 1,221,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39%;弃权 7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06%。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23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5%;反对 1,22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1%;弃权 7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4%。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30,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316%;反对 1,22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83%;弃权 7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1%。
8、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86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2%;反对 2,197,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29%;弃权 1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9%。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757,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48%;反对 2,197,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63%;弃权 1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9%。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046,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38%;反对 1,37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3%;弃权 7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8%。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42,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377%;反对 1,37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52%;弃权 7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72%。
10、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063,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56%;反对 1,363,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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