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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8:22:02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3 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共82.25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行权价格(调整后)为 8.73 元/份。
2、本次拟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采取自主行权,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5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0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05 月 15 日,于 2024 年 0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业务。
3、授予数量:200.00 万份。
4、行权价格:9.16 元/份(调整前)。
5、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 8,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行权系数 90%-100% 70%-89% 50%-69%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04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 年 04 月 11 日-2024 年 05 月 09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 年 0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0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05 月 15 日为授予日
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2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9.16 元/份。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08 月 0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 0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9.16 元/份调整为 9.01 元/份。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08 月 0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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