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8:10:46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5-020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胡歙眉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23,860,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2,653,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207,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0%。
份1,207,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207,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胡歙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科远智慧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04,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5%;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5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30%;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14%。
(二)审议通过《科远智慧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04,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5%;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5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30%;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14%。
(三)审议通过《科远智慧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484,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4%;反对2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90%;反对2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95%;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14%。
(四)审议通过《科远智慧2024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04,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5%;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5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30%;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14%。
(五)审议通过《科远智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384,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1,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912%;反对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94%;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94%。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0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1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7,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4%;反对2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30%;弃权1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96%。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0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6%;反对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弃权1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7,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4%;反对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73%;弃权1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54%。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440,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8%;反对2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1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047%;反对2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76%;弃权1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77%。
(九)审议通过《科远智慧2024年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320,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8%;反对3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弃权1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90%;反对3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66%;弃权1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45%。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通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39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3%;反对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0%;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0,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32%;反对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447%;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1%。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202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律师、杨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