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8:03:41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权益分
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1.00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8 7 ,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46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23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67 周少华
2 03*****136 周少华
3 03*****554 吴星明
4 08*****901 湘潭德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88 湘潭贝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
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减持意向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为 44.87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
咨询联系人:苏辉杰、何治兴
咨询电话:0731-58550880
传真电话:0731-58550809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