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8:25:14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4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英峰董事长、黄朝全副董事长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推举刘石磊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49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87,746,54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14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088,856,98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7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44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98,889,55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0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71,159,4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7%;反对 16,365,17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1%;弃权 221,8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78,355,6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3%;反对 9,072,3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9%;弃权 318,5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末总股本 4,757,389,91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1,360.85 万元;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3,578,805,7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 8,760,96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2%;弃权 179,7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0,082,8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860%;反对 8,760,96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65%;弃权 179,7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5%。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78,415,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9%;反对 8,973,6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1%;弃权 357,8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78,621,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7%;反对 8,909,9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3%;弃权 215,4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77,922,1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2%;反对 9,476,5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1%;弃权 347,8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9,199,1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78%;反对 9,476,5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1%;弃权 347,8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平,朱星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