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8:18:47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9 人,代表股份 166,965,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4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6,249,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33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715,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8 人,代表股份 3,094,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7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4%。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715,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2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 %;反对 8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 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9,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51%;反对 8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686%;弃权 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6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2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 %;反对 8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弃权 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9,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51%;反对 8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686%;弃权 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6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46,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 %;反对 8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5,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47%;反对 8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686%;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02,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3 %;反对 84,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 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1,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66%;反对 84,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333%;弃权 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0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07,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 10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90%;反对 10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90%;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32,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 %;反对 84,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6%;反对 84,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333%;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8,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90%;
反对 9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78%;弃权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8,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90%;反对 9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178%;弃权 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1%。
本议案关联股东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163,871,263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28,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0 %;反对 95,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 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65%;反对 95,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0758%;弃权 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6%。
本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92,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6 %;反对 98,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弃权 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1,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96%;反对 98,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695%;弃权 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5,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254%;
反对 97,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8%;弃权31,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