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20 21:11:19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潘平律师、李辉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上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现受发行人委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作的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相关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发行的核准与授权
(一) 发行人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
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按照发行方案约定的方式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结果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向发行人出具了《关
于受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
知》(深证上审〔2025〕51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
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博
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978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二.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一) 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提
供的《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电子邮件发送记录、邮寄记录等资料,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表达认购
意向的 211 名投资者送达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江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前述 211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5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3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47 家证券公司、27 家保险机构、19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0 名个人投
资者。
(二) 申购报价单的接收
经本所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发出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在《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时间内(2025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00 至 12:00)共收到 21 名
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附件,除 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
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15 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
(三) 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及配售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报价单簿记建档情况、《认购邀请书》
第四部分“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载明的程序
和规则,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结合本次发行的
定价方式和募集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福娟、郭
伟松、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朱蜀秦等 8 名认购对象,并确定本
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为每股 20.58 元,发行股数为 14,577,259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0.22 元。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配售股份数 配售金额 限售
序号 名称 (元/股) (股) (元) 期期
1 财通基金管理 20.58 4,038,386 83,109,983.88 6 个月
有限公司
2 刘福娟 20.58 2,915,451 59,999,981.58 6 个月
3 郭伟松 20.58 1,895,043 38,999,984.94 6 个月
4 诺德基金管理 20.58 1,658,892 34,139,997.36 6 个月
有限公司
5 华安证券资产 20.58 1,554,907 31,999,986.06 6 个月
管理有限公司
6 中信证券资产 20.58 1,214,771 24,999,987.18 6 个月
管理有限公司
7 重庆云朵科技 20.58 728,862 14,999,979.96 6 个月
有限公司
8 朱蜀秦 20.58 570,947 11,750,089.26 6 个月
合 计 14,577,259 299,999,990.22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发行人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