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45:57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末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0,002,000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6,6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
93,352,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6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5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3*****635 胡坚晟
2 03*****770 胡甫晟
3 01*****172 李燕梅
4 03*****579 胡霞群
5 03*****735 胡敏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股起始交易时间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6日。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 (+、-)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0,000,000 74.99% 20,000,000 70,000,000 74.99%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16,680,000 24.01% 6,672,000 23,352,000 24.01%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6,680,000 100% 26,672,000 93,352,000 100%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3,352,00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673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
咨询联系人:陈真
咨询电话:0792-7332288
传真电话:0792-781808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3、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