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30:27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9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27,865,844.88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25,402,844.88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2,463,000.0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15,908,333 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541,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9,541,667 股,
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5,450,000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送股(或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增)
限售流通股 36,300,525 45.64 7,260,105 43,560,630 45.64
无限售流通股 43,241,142 54.36 8,648,228 51,889,370 54.36
总股本 79,541,667 100.00 15,908,333 95,450,000 100.00
注:股份变动情况表中,本次转增股本以及变动后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数,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具体以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5,450,000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09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 号
联系人:冯锦侠
电话:0519-85136128
传真:0519-85136118
九、备查文件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