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34:36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920,074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
红金额/10 股=692,467,261 股×6.00 元/10 股=415,480,356.60 元;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15,480,356.60 元/701,387,335 股=0.5923693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5.923693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923693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为 692,467,261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8,920,074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8,920,074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920,074.00股后的692,467,2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70 俞有强
2 01*****670 朱晓平
3 00*****970 陈建
4 00*****974 冯国富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
5 08*****646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期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692,467,261股×6.00元/10股=415,480,356.6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15,480,356.60元/701,387,335股=0.5923693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92369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2-8281383
咨询传真:0572-8281246
咨询联系人:吴英、姚兰波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