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29:50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87,144,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8504%(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052,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3136%(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1,091,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68%(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1,092,01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0%(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1,091,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68%(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10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43%;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10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1%;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62%;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9,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8%;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76%;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8,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6,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8%;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1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3,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71%;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11,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4,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
反对 4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弃权 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11%;反对 4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0%;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4,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1%;
反对 37,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弃权 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98%;反对 37,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85%;弃权 12,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5,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3%;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3,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13%;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12,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7,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5,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99%;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2%。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5,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1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81%;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1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9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
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3,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47%;反对 3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9%;弃权 12,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4%。
本议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