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25:45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51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 号 B 座 20 层 普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蔺国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9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79,575,01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 1,900,000 股,下同)的 39.66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1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40,537,269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05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9,037,741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58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81,21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相洪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79,408,7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1%;反
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弃权 1,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4,9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14%;反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9,409,6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2%;反
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5,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09%;反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 79,408,6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9%;反
对 166,3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4,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70%;反对 166,3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79,408,7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1%;反
对 166,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4,9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14%;反对 166,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 79,409,7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反
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5,9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53%;反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制度》
同意 79,373,9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3%;反
对 170,9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8%;弃权 30,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80,1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42%;反对 170,9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20%;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39%。
(3)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及融资管理办法》
同意 79,408,6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9%;反
对 165,1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6%;弃权 1,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4,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70%;反对 165,1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04%;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
(4)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同意 79,408,7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1%;反
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弃权 1,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4,9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14%;反对 165,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5)审议通过了《内部问责制度》
同意 79,430,2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反
对 144,7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36,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39%;反对 144,7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 79,409,6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2%;反
对 165,3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5,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09%;反对 165,3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 79,409,0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4%;反
对 165,9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