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8:32:00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含持有公司股份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天祥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3 人,代表股份数
306,866,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数 295,460,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346%;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6 人,代表股份数 11,405,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8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86 人,代表股份数 11,405,5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 303,334,98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3%;反对 3,356,4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8%;弃权 174,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7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412%;反对 3,356,4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77%;弃权 174,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3,313,98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5%;反对 3,435,5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5%;弃权 116,5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53,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571%;反对 3,435,5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212%;弃权 116,5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3,246,28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04%;反对 3,501,2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0%;弃权 118,5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85,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636%;反对 3,501,2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73%;弃权 118,5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3,246,28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04%;反对 3,453,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3%;弃权 166,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85,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2636%;反对 3,453,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55%;弃权 166,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3,215,28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3%;反对 3,484,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4%;弃权 166,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54,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918%;反对 3,484,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473%;弃权 166,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89,712,3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9,485,619.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303,258,311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43%;反对 3,440,6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2%;弃权 167,1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97,8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690%;反对 3,440,6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59%;弃权 167,1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 303,311,88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18%;反对 3,387,5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9%;弃权 166,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51,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387%;反对 3,387,5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004%;弃权 166,625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夕晖、刘梦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