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9:09:30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5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7 日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8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9,380,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6,33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7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24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49,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26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57,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0%。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1、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9,261,921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69,4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 48,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8,92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40%;反对 69,4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5%;弃权 48,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5%。
2、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9,208,521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82,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 89,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85,52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50%;反对 82,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8%;弃权 89,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2%。
3、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169,421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124,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86,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46,42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56%;反对 124,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0%;弃权 86,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4%。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169,421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124,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86,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46,42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56%;反对 124,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0%;弃权 86,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4%。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詹建芳女士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057,22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2,812,821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1282%;反对 134,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8%;弃权 109,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2,821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82%;反对 134,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8%;弃权 109,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9%。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人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
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060,22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2,925,621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4%;反对 84,5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弃权 50,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22,621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2%;反对 84,5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2%;弃权 50,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薛可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