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山高环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14 19:03:4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1、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表决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媒体上刊登《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14:00 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9999 号黄金时代广场 D 座 7 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1,008,579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308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2,256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61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并经公司确认,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8,366,323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47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9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062,5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061%。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并且与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媒体上刊登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70,330,17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3%;反对 445,82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弃权 232,5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84,1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6%;反对 445,82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8%;弃权 232,58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5%。
2、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0,323,41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3%;反对:451,0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8%;弃权 234,1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77,41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98%;反对 451,04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8%;弃权234,12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4%。
3、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0,323,01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1%;反对 451,08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8%;弃权 234,4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77,01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 451,0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9%;弃权234,4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3%。
4、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0,320,07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4%;反对 451,08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8%;弃权 237,4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74,0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4%;反对 451,0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9%;弃权237,42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26%。
5、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0,321,71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3%;反对 453,18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0%;弃权 233,6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75,71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5%;反对 453,1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12%;弃权233,6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3%。
6、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0,321,77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4%;反对 451,08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8%;弃权 235,7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75,7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7%;反对 451,0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9%;弃权235,72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4%。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2,843,14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4%;反对 445,82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4%;弃权 235,4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81,2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4%;反对 445,82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8%;弃权235,4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8%。
本提案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77,334,600 股、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20,149,531 股均已回避表决,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5,261,620 股未参与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7,329,07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84%;反对 3,446,8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6%;弃权 232,6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383,0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56%;反对 3,446,82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36%;弃权232,6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山高环能000803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