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8:06:27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8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宇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138,101,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6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29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80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80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80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5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59%;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6%;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5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77%;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8,05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62%;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5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62%;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41,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92%;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1%;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1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419%;反对1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82%;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35,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7%;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11%;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1%;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36,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335%;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4%;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56,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69%;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02%;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5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77%;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7%;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欧阳珍妮律师、徐贝凝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