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9:11:34
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1600 号黄浦中心大厦 13 层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 人,代表股份 44,222,14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8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4,124,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4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 人,代表股份 9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 人,代表股份 104,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52 人,代表股份 9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9,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9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9,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9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8,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2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9,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9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9,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9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9,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9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8,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43%;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7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9,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97%;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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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