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8:13:35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润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
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124,088,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64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3,489,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20,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59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59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33,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9%;
反对 35,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弃权 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66%。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2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1%;
反对 35,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弃权 1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4%。
(2)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22,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3%;
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弃权 1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4%。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2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8%;
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弃权 1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29,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7%;
反对 44,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1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14,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3%;
反对 45,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弃权 1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2)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14,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3%;
反对 45,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弃权 1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2)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87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0%;
反对 41,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弃权 1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燕、张鑫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