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12 18:04:10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 录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00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楼 1 号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马学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
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董事会 2024 年运作情况,制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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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相关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2024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通过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为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进公司,搭建了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
二、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5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根据监事会 2024 年运作情况,制定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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