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绿能慧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12 16:55:4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大会宣布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得随意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尹雷伟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西安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三、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
五、现场推选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公司董秘宣读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十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公司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 年,我国经济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砥砺前行,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未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注入了强劲动力。2024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不仅对 2024 年的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深入剖析了当下经济形势,同时对 2025 年的经济工作做出了详尽的部署,其中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融合前沿技术,推动产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与绿色化转型,而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多个关键层面与之高度契合,展现出强大的发展活力与潜力。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一路高歌猛进,迅猛的发展态势,对充电桩产业提出了极为迫切的需求。
新质生产力,代表着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在当今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的时代浪潮中,重载工业无人机作为低空经济领域的重要创新成果,正深度融入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脉络,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生产效率、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及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
作为行业领先的智慧能源服务商,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储能、智能微电网领域技术、产品的突破与进步。报告期内,公司在充电和储能技术上继续积累沉淀,在已建立的电力电子、嵌入式软硬件、应用软件、电气系统、结构设计五大核心开发平台上持续研发投入,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表现,精研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巩固已有市场,开拓新兴市场,逐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大功率群充二代 640/800/100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行业首创多机并联、跨机型并机的功能。积极迭代储能产品,相继推出新一代 107kW/215kWh分布式储能系统、30kW/64kWh 分布式储能系统、115kW/233kWh 分布式储能系统等,满足分布式发电、微电网等多角度的需求。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为江泉工业园区及周边钢铁、焦化等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配套服务,随着江泉工业园的整体搬迁,铁路运输业务量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原有资源、资产拓展铁路运输周边业务。
3、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中创航空 57%的股权收购,新增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中创航空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级无人直升机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国内领先的无人直升机飞控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纵列式双旋翼无人直升机具有大载荷、长航时、高可靠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城市消防、森林消防、物资投送、电力吊装、后勤保障等领域。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低空经济支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工业无人机在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投送、电力吊装等低空经济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工业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迎来快速增长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01,507.20 万元,同比增长 56.0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5.41 万元,同比下降 1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26.12 万元,同比上升 93.61%。
报告期内的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事项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270万元对中创航空进行增资并收购其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现持
有中创航空 57%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回购股份事项
(1)第一次回购: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的方案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并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
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股份回购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09)。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第二次回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