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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更新)

公告时间:2025-05-06 19:34:3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 3 号楼 101 室公司会议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
四、会议方式: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主持人向股东大会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七、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并对网络投票情况进行汇总
九、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是否通过
十、见证律师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凡是在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审议 10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或报告后,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计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
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情况汇总表》上签名确认。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
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
将本届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开展工作。全部董事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出席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
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为促进
公司科学决策和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股东大会上未有否
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4/1/1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5/10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
2024/9/20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所有董事均严格按《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可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担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修订重要制度、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各定期报告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作出了重要决策,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未有否决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4/2/7 第九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3/8 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关于补选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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