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1:31:05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
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 3 人,实际出席监事会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
(十二)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