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6:17:4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年报期间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的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的 3 名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谢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谢单的履职情况以及查阅本人签署的《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