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28 21:35:24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40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8 日 15:00—2025 年 5 月 1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 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942 恒立钻具 2025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富二路 5 号,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
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家仪)》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家仪)》。
(五)审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天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天荣)》。
(六)审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蒙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蒙弘)》。
(七)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照公司 2024 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纲要相关工作任
务要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订《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一)审议《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的预测,预计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财产为上述融资抵押或质押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2025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十九)审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十)审议《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报告》。
(二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 3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二十二)审议《关于提名明超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焦军女士辞去监事职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名明超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为止。该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监事适当人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监事任命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十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4:00-14:30
(三)登记地点: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7-65524337,联系人:余德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