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大业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5:00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2025年度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主要产品胎圈钢丝、钢帘线、胶管钢丝的主要原材料是盘条,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因原材料盘条价格上涨和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公司利用商品期货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外汇和期货保值业务情况
(一)交易品种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
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2025 年度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业务授权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应对
(一)外汇套期保值
1、本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对本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本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本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二)期货套期保值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杜绝一切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
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 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控制财务成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及子公司规定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因此,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2025 年度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汇率或利率变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