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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24:50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现行法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内容。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4 年度合并的归属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902,969,226.8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 4,307,735,024.6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 截止公司本次监事会召开
日,暂按公司总股本(745,148,915 股)扣减本次会议召开日回购专户股数(4,664,214 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 666,436,230.90元,占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3.8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 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运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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