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3:16:00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绚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4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
股后的总股本 223,093,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
税),派发现金股利 55,773,468.00 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 55,773,468.00 元。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逐项审议《关于确认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审议通过《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绚绚回避表决。
7.2、审议通过《监事吴桓桓的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吴桓桓回避表决。
7.3、审议通过《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陈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