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1:21:14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步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武鑫、许响生、赵鹏飞、胡峰(已离任)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在任独立董事武鑫、许响生、赵鹏飞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武鑫先生、许响生先
生、赵鹏飞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陈步东先生所作《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
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因此,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以及决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因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步东先生、徐时永先
生、吴意波女士、陈晓东先生、钱纯波先生需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因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