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51:24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认真地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为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概述
1、人员组成和调整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024 年 9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徐伟、朱巧明和吴天浩组成,其中徐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任职资格
徐伟先生:男,1967 年 3 月出生。苏州大学财政专业学士。会计师中级职
称,注册会计师。自 1989 年至 2000 年担任苏州吴县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
2000 年至 2006 年担任苏州天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6 至 2007 年常诚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 年至今担任苏州长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自 2023 年 9月 15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巧明先生:男,1963 年 7 月出生,博士、教授。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任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部常务副部长,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间
任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处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
院教授。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天浩先生:男,1991 年 11 月出生,硕士,基金从业资格证。2017 年 7 月
至 2020 年 9 月期间担任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2024 年 9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徐伟主任委员作为资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丰富的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责。
3、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及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出席
相关会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相关议案展开讨论及分析,最终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决策支持的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包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定期报
告、续聘审计机构、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监督、评估等议案,出具了审计委员会意见。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能够认真履行督导职责,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通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督促其提交初步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审计报告的按时完成。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编制、财务风险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自公司改制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为公司的规范管理提出了许多良好的建议,鉴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中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外部审计机构的勤勉尽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天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
该审计机构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定期报告期末实际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衡所出具的《2023 年度科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容完备;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落实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
公司 202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邮件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7、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
三、总体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更好的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同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整体规范及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