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16:4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薛爽)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爽,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 100%。2024 年,公司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
案 57 项,听取报告 29 项;召集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
项,听取报告 1 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8 次,亲自出席会议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公司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审议议案 37 项,
听取报告 40 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年内公司共召
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 5 项,听取报告 2 项,本人均
全部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年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公司治理、风险合
规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履职情况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与采纳情况
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优化不同类别业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合并管理;二是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大单项目的风险评估与管理,确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稳健运营。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着力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资金系统实现两类关联交易业务合并监测功能,推进关联方监测业务平台开发。对同业拆出的融资余额和融资租赁业务资产余额进行合并计算,实现了对同一关联方不同类别业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合并管理。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强化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理,优化项目准入和风险防控机制。在项目准入阶段,公司通过深化行业和区域研究,提升项目筛选的精准度,合理设定融资额度,并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预警机制,确保项目风险可控。在项目起租阶段,公司加强了对新增项目的动态监控,定期开展租后回访,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公司对存量风险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计划,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2.实地调研情况
2024 年 4 月,本人对公司财务部和信息科技部进行了实地调
研,进一步学习公司决算工作及资金管理流程,了解掌乐租商旅平台的应用及关联方管理系统的运行成效。此次调研中,本人建议公司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创新,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2024 年 8 月,本人前往南京对公司的高端制造及光电行业客户进行项目实地调研,在此次调研中,本人深入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技术研发进展以及市场拓展情况,重点关注了客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并就如何优化合作模式、提升项目效率提出了相关建议。此次调研加深了本人对高端制造行业客户的理解,为未来在该领域的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4.参加培训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
《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20 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充分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资料,确保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并为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审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定期组织专题汇报、部门走访及项目实地调研,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情况。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其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其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 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2024 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4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严格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解聘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
议通过了《2023 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管解聘方面,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市场总监郑寅生的议案》,解聘人员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3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超6 个月、离职或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26,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134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共计 9,809,3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
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七)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现金分红3.2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持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诚信、勤勉、严谨的态度,独立、专业、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通过积极参与会议、专项调研及现场考察等形式,本人将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战略实施进展及风险防控情况,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薛爽
2025 年 4月 25 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海涛)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