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00:41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徐冯逸如、牛富刚、齐萌、刘春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总经理就 2024 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 2024 年财务数据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2025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
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目前总股本 291,132,748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8,444,192 股后的
282,688,5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4,806,566.8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审计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武恒光先生、齐萌先生、刘春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016、2025-017、2025-018、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