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45:18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33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7 层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送达公司全体
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股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57.84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