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54:45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新钢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根据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意见,公司对《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件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等3人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意见,公司对《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等3人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