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元饮品: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时间:2025-04-25 16:33:27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三节 独立董事......3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第一节 通知...... 43
第二节 公告...... 44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6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一章 附则...... 48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由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河北省衡
水 市行政 审 批 局 注 册 登 记 ,取 得营业 执 照,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为:
91131100601682537K。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8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4,305.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075.50万股,于2018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bei Yangyuan Zhihui Beverag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以南、滏阳四路以西
邮政编码:053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027.7566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引领自然、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共有49位股东,其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姚奎章 24,608,297 30.76 净资产
2 范召林 11,454,951 14.32 净资产
3 李红兵 11,454,951 14.32 净资产
4 高森林 3,437,861 4.30 净资产
5 李志斌 2,291,907 2.86 净资产
6 邢淑兰 2,291,907 2.86 净资产
7 邓立峰 2,291,907 2.86 净资产
8 李营威 2,291,907 2.86 净资产
9 润艳英 2,291,907 2.86 净资产
10 支建章 2,291,907 2.86 净资产
11 赵庆勋 2,291,907 2.86 净资产
12 朱占波 2,291,907 2.86 净资产
13 刘景兰 1,833,526 2.29 净资产
14 黄新宽 1,145,954 1.43 净资产
15 任重民 1,145,954 1.43 净资产
16 马永利 572,977 0.72 净资产
17 宋庆普 572,977 0.72 净资产
18 张新措 572,977 0.72 净资产
19 孙天玉 458,381 0.57 净资产
20 崔继森 343,786 0.43 净资产
21 张洪斌 323,159 0.40 净资产
22 张永会 320,867 0.40 净资产
23 时晓红 229,191 0.29 净资产
24 啜文青 229,191 0.29 净资产
25 布建玲 229,191 0.29 净资产
26 李春花 229,191 0.29 净资产
27 刘红娟 229,191 0.29 净资产
28 张雪莲 229,191 0.29 净资产
29 王书强 229,191 0.29 净资产
30 刘 赛 228,686 0.29 净资产
31 王怀新 210,855 0.26 净资产
32 王德攀 19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