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00:16:02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德贸易”)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不超过 20,000 万元,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不超过 18,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 年度 2025 年初至 4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月 20 日已发 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原材料 采用市场化
原材料及产成 芬德贸易 及产成品 定价原则 20,000 5,969.62 26,689.08
品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原材料 采用市场化
原材料及产成 芬德贸易 及产成品 定价原则 18,000 4,002.16 5,570.02
品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2、该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上述 2024 年度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发生金额为 5,570.02 万元,其中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完成
对广西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立马”)的收购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生金额为 2,414.93
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2023 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 (2023 年度股 年度股东大会批 生额占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东大会批准日至 准日至 2024 年度 同类业 额与预计 及索引
2025-4-20) 股东大会召开 务比例 金额差异
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向关联人 采购原 巨潮资讯网,《关于
采购原材 芬德贸易 材料及 22,650.47 35,000 37.21% 12,349.53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料及产成 产成品 交易预计的公告》
品 (公告编号:2024-
008)
注:上述实际发生金额包含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完成对广西立马收购之日期间发
生的金额 1,421.23 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完成了对广西立马的收购,广西立马与江西立马车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立马”)在产品规划上形成协同效应;
2、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不断提升江西立马和广西立马零组件及产成品的自产率,逐步降低了对关联方采购的依赖。综上原因,公司 2024 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业务较预计金额有较大差异。
2、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第五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 (第五届董事会 届董事会第十一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期
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第十一次会议批 次会议批准日至 同类业 预计金 及索引
准日至 2025-4- 2024 年度股东大 务比例 额差异
20) 会召开日)
向关联人 2024 年 8 月 28 日,巨
销售原材 销售原 潮资讯网,《关于新增
料及产成 芬德贸易 材料及 6,044.69 6,500 11.79% 455.31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品 产成品 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9)
注:上述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实际发生金额为 6,044.69 万元,公司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完成对广西立马的收购之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向芬德贸易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的金额为 6,480.27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BP171R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 A 栋 408
法定代表人:应仙兵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电池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电车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车业集团”)持有芬德贸易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芬德贸易资产总额 67,335.96 万元,
净资产-35,955.82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6,176.28 万元,净利润-11,742.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合计持有立马车业集团51%的股权,芬德贸易为立马车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芬德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立马车业集团成立于 2003 年,是一家集电动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化高新技术企业。芬德贸易虽然净资产为负值,但作为立马车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芬德贸易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上述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
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负责人员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与各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交的 2024 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在预计额度内,交易定价公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