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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59:5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添顺)
本人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黄添顺,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主
党派九三学社社员。1991 年 9 月至 1995 年 6 月担任汕头市司法局下属汕头对外经
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担任广东国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主任律师;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2 年至 2025 年 1 月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
席;2002 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黄添顺 10 10 0 0 均为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黄添顺 4 4 0 0
2024 年,本人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战略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 次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 4 次、战略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2024 年 2 月 5 日 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工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八)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在关联交易方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在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本人认真查阅了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执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在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履行了双方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面,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在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聘任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方
面,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聘任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议案。会前,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选举和聘任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能事先获取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沟通,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不断学习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和公司利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并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添顺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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