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中原证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16:56:0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何氏眼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本保荐机构对何氏眼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从公司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使用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16,431.13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8,946.9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1,457.93
本年度使用金额 7,488.9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312.81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4,370.46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9,541.86
其中:购买理财 34,655.29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34,886.56
注:本核查意见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067.5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067.51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21,879.41 万元,2024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946.92 万元,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12.81 万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为 4,370.46 万元,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4,655.2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34,886.56 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 年 3 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沈阳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民主广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民主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124905040110605、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8112901012000833960、浦发银行民主广场支行 75100078801900000807、75100078801700000808),并与本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拟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由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卓越分院实施,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4910325610116),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陵北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陵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901011500864296)、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010078801700006333),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卓越分院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010078801500006334),并与公司、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拟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00 万元向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筹建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4910402410555、124910402710222),并与何氏眼科、本保荐机构、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3 年 2 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4905040110909),并与本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8112901012000833960 0.01
中信银行陵北支行 8112901011500864296 9,151.70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124905040110605 14,079.38
浦发银行大连七贤岭支行 75100078801900000807 2,414.80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124910325610116 105.10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 75010078801700006333 1.83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 75010078801500006334 27.67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124910402410555 -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124910402710222 1,684.22
浦发银行大连七贤岭支行 75100078801700000808 5,623.07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124905040110909 1,798.79
合 计 - 34,886.56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民主广场支行已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七贤岭支行,银行账户不变。
四、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8,232.34 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 项目”结项,并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