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3 22:25:58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环海陆”)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 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4 年度参会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张 金 5 2 3 0 否 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4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关于续
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针
对《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针
对《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机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本人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 年,本人对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聘任董事情况
2024 年,公司聘任董事,本人认为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