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07:27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4,491,9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309,118.01元。募集资金由中泰证券于2023年1月16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733,744,460.6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明细 累计金额(元)
2023/1/16 733,744,460.66
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906,353.98
减: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5,668,268.88
减:支付发行费用 29,767,073.77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5,978,833.2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 90,00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26,733,293.65
其中: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3,876,162.66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211,389.67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1,859,693.2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 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四家募集资 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会同保
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元)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25101045789789 477,756,660.66 167,338,961.37
温岭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6713509301317 105,531,800.00 94,434,488.00
浙江省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356580100111886789 100,456,000.00 -
温岭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8110801010189789789 50,000,000.00 -
温岭支行
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356580100100283124 - 86,243.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岭支行 94140078801100002019 - -
合计 733,744,460.66 261,859,693.25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61,859,693.25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为356580100111886789的募集资
金 专 户 公 司 已 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 注 销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州 温 岭 支 行 为
8110801010189789789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3年5月26日注销。
注2: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募集专户。
注3: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8日开立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为356580100100283124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岭支行账号为94140078801100002019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存放机构 产品名称 存款方式 截止日余额 账户性质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 “汇利丰”2024年第
份有限公司温岭 540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市支行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限公司台州温岭 币结构性存款
支行
合计 30,000,000.0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由于公司原厂区土地被政府收购,为满足业务经营需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变更至新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鑫磊股份未来工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新厂房预期完工日分别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590.6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6.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157.47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3]第ZF10031号《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
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