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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46:01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 年度大信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 1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2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丰元股份、一诺威。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一诺威、沃顿科技等,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
费用为 7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实际以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金额为准。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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