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雄)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5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志雄)
本人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力诺”)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经股东会选举,
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志雄,男,1989 年 0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
授、资产评估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力诺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作为 2024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应参会 现场方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召开 列席次
姓名 次数 式出席 式出席 席次数 数 两次未亲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黄志雄 3 2 1 0 0 否 0 0
本人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次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履行自己的责任。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续聘向董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续聘财务总监进行审核,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否
决、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督促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积极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听取了管理层汇报;此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期内,为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信息沟通顺畅,能够及时获取公司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公司管理层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深入讨论,形成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陈晓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余建平先生、冯辉彬先生、李雪梅女士、卢正原先生以及聘任陈建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李雪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续聘冯辉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续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以及限制性股票作废等相关议案,并完成归属登记工作。本次相关授予价格调整、归属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作废、归属登记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除上述事项外,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
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优化、经营管理高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述职人(黄志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