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晶华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3:15:44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卢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